成都公积金提取代办微同134-0406-6415 成都公积金提取代办 134-406-6415代际互助提取(2025年4月15日起施行)
提取范围:在成都市新购住房的缴存人,其父母或子女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,前提是提取人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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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取限制:全款购房总提取额不超过房款总额,贷款购房不超过首付款金额。
若一年内退房需退回提取金额。
证明材料:需提供户口簿、出生医学证明等亲属关系证明。
租购提取转换优化
同一自然年度内,已办理租房提取的缴存人仍可申请购房或还贷提取,打破原有“一年内仅限一项住房消费”的限制。
省内异地购房限制取消
在四川省内新购住房,申请提取公积金时无需提供户籍或工作地证明。
灵活就业人员政策调整(2024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