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注销前的准备工作
股东会决议:公司决定解散时,需由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,内容包括解散原因、成立清算组等。
清算组备案:清算组应在成立后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,需提交相关文件,如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、股东会决议等。
2. 清算阶段
债权债务公告:清算组需在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发布债权人公告,公告期为45天。
2025年起,北京地区可通过网上免费公告,不再强制要求报纸刊登。
税务注销:公司需在宣告终止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,先注销国税,再注销地税,需结清所有税款并领取《税务注销通知单》。
社保与公积金账户注销:前往社保及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相关账户的注销手续,确保公司在此方面的义务得以解除。
3. 工商注销
提交注销申请:在完成税务注销后,向工商局提交注销申请,需提供清算报告、税务注销证明等材料,审核通过后领取《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》。
印章注销:将公司所有印章交至相关部门进行注销或安全销毁,这是确保公司法律身份彻底消除的重要步骤13552566189手机号 13520032001微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