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✅ 三级承装类(发改委30号令,2025.7.1起实施,华北能源监管局口径)
**电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≥ 5人**
> 技术负责人可从这5人里面兼任(包含在5人内,不用额外再加)
配套人员要求:
1. 电力相关技能人员 ≥10人,其中高压电工≥5人;**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名单不能重复**
2. 安全负责人:1人,**专人专岗,不能兼任上面5+10人员**
> 适用:单独申请三级承装;如果同时申请承装+承修+承试三级,**这一套5技术+10技能人员可以共用,不用重复凑人员**
### 技术人员定义(华北局)
电力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、注册电气工程师、电力专业一建/二建等;专业:电气工程、电力系统、输电线路等电力类专业。